新密政通〔2024〕3号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密市2023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的函》(郑自然资函〔2024〕9号)批转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密市2023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4〕64号),已于2024年1月12日对新密市2023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批复,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0.632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新密市2023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位置
1.位于周楼街以东、郑州茗耀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以南、开阳路以西、育才街以北;
2.位于郑州茗耀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以东、卫健委以南、开阳路以西、北文峰街社区居委会五组空地以北;
3.位于周楼街以东、郑州茗耀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以南、开阳路以西、育才街以北。
四、被征收土地权属及面积
1.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开阳路社区居委会0.5513公顷;
2.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北文峰街社区居委会0.0809公顷。
五、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规定执行。
六、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特此通告。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