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新密市人民政府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0〕65号)相关要求、新密市城乡规划和新密市2023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需转用新密市曲梁镇沃郑村集体农用地4.2398公顷(其中耕地4.2267公顷、其他农用地0.0131公顷),共计4.2398公顷,作为新密市2023年度第三十一批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
经审查,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订的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
妥否,请批示。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