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相关工作,依据《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5号),结合当前广播影视技术发展现状和入网认定相关情况,总局组织相关单位修订了《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产品目录》,现予以公布,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产品目录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5年3月2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相关工作,依据《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5号),结合当前广播影视技术发展现状和入网认定相关情况,总局组织相关单位修订了《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产品目录》,现予以公布,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产品目录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