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新密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中央资金)计划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1号)文件精神,中央下达我市财政衔接资金共1900万元。
二、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经中共新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根据提前下达资金规模,共计划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3个,计划安排资金1900万元。其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1个,投资60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2个,计划投资1300万元;
三、实施地点:米村镇、岳村镇、城关镇
四、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详见附表
五、建设期限: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六、招标情况: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400万以上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程序,400万以下60万以上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竞争性采购程序,60万以下项目实行自行采购程序。
七、绩效目标、带贫机制、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详见附表
八、监督电话:
国家乡村振兴局: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0371—65919535
新密市乡村振兴局:0371—69861017
附件:新密市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表